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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户籍事项证明办理入口及流程
2022-09-02 16:35【我要纠错】

【导语】:上海市户籍登记信息的证明事项该要打开“随申办”APP和“随申办”微信、支付宝小程序,点点手指就可在线申请个人户籍证明,同时可在“进度”功能中查看办理进度,申请成功后还可“亮证”,出示电子户籍证明。

  办理入口:“随申办”移动端

  1、打开“随申办”APP、“随申办”微信小程序、“随申办”支付宝小程序,小程序打开方式:在微信“搜一搜”、支付宝中,搜索进入“随申办”小程序。

  2、在首页搜索框输入【户籍事项证明】;或点击各端【在线证明】专栏进入【户籍事项证明】。

  办理流程

  1、进入“户籍事项证明”服务后,阅读“申请须知”,进行人脸验证。

  2、选择办理点。

  3、核实身份信息;选择开具范围: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、注销户口、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;填写申报事由。

  4、上传材料:居民身份证为必填项,其他证明材料可就申请人个人身份为准。

  5、提交办件后,可进入“办事”频道页【进度】或至“随申办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“进度”,查询办件进度。

  办理须知

  1 本申请仅受理涉及上海市户籍登记信息的证明事项,涉及其它长三角地区(浙江省、江苏省、安徽省)户籍登记信息的,可登陆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出具《户籍事项证明》。

  2、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个人户口卡》、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已经记载的事项,不再出具《户籍事项证明》。

  3、线上申请办理《户籍事项证明》应当由本人申请(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可由死亡人员曾经同户的直系亲属提出)。

  4、《户籍事项证明》只证明户籍登记信息。非公安机关主管的事项,包括婚姻状况、文化程度、宗教信仰、兵役状况、职业、服务处所、血型等,不予出具《户籍事项证明》。

  5无法通过网上申请《户籍事项证明》的,可至相关派出所或户政办事大厅申请开具。

  6 线上电子版《户籍事项证明》与线下纸质《户籍事项证明》具有同等效力。

  7、公安机关将于申请人成功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出具《户籍事项证明》或《不予出具证明告知书》。特殊情况下,审核期限延长至10个工作日。

  8、《户籍事项证明》的办理应当符合属地公安机关相关工作规范。相关工作规范由属地各地公安机关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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