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长宁区2023年定向选调1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,具体报考条件参考正文部分内容~
上海市长宁区2023年度选调生选调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好,品学兼优。
2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3.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(1995年10月7日<含>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(1992年10月7日<含>以后出生);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,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。
4.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,学习成绩优良,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。
5.具备下述条件者优先:(1)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经济金融类、城建规划类、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类;(2)大学、研究生学科专业复合的;(3)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;
6.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:(1)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、副书记或班级团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校院系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、部长、副部长,班长;(2)获得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、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;(3)获得国家奖学金、省部级奖学金、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。
7.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8.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,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。
9.毕业院校需在上海市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高校范围内。
定向培养生、委托培养生,以及网络学院、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。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,或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,不得报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