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 海 权 威 资 讯 宝 库
上海站
北京
广州
深圳
东莞
武汉
更多城市
设本站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首 页
|
交通信息
|
上海概况
|
诚 信 商
|
本地卖场
|
求职招聘
|
招商
考察
上海指南
|
上海社保
|
教育频道
|
旅游频道
|
常用电话
|
行业资讯
|
上海租房
您所在的位置:
本地宝首页
>
行业资讯
>
货运物流|
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
货物运到期限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,按下列规定计算:
(1)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。
(2)货物运输期间:每25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1日;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 物每50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。
(3)特殊作业时间:
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,每加冰一次,另加1日。 运价里程超过250运价公里的零担货物和1吨、5吨型集装箱货物, 另加2日;超过1000公里加3日。 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,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零担货 物及零担危险货物另加2日。
(4)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,另加1日。
(5)准、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,另加1日。
货物运到期限,起码天数为3日。
<
相关信息
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
热门信息
推荐信息
常用服务
企业文化
|
广告服务
|
关于我们
|
联系我们
|
诚聘英才
|
法律顾问
|
意见建议
本地宝
BENDIBAO.COM 版权所有 2000-20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