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五年级不在上海就读,6年级想来普陀就读初中的学生,父母在4月25日上午10点前,下载“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(空表)”,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资料。
关于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(居住)地登记入学
(一)申请时间与方式
2025年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(居住)地登记入学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。
凡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在读学生,父母在4月25日上午10点前,下载“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(空表)”,填写并签名确认,再将此表和申请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,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ptjykszxczb@163.com,邮件名称为“小升初无备案+学生姓名”,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。
(二)申请登记所需材料
1.学生为本市户籍,且居住在本区的,须提供以下材料:
(1)选择户籍地入学的,提供下表序号1、2、3、5、6的材料,学生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,且均为普陀区;
(2)选择居住地入学的,提供下表序号1-5、6(或7)、8的材料;
(3)集体户口、社区公共户口,所需提供的材料参照居住地入学。
序号 | 所需资料 | 说 明 | |
1 | 学生 | 户口簿 | 住址页、户主页、儿童页 |
2 | 出生证 | 出生医学证明 | |
3 | 学籍证明 | 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(注明:年级、班级、全国学籍号、加盖学校公章) | |
4 | 人户分离证明 (普陀区) | 有效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,必须与父或母的人户分离地址一致。 | |
5 |
父或母
| 户口簿 | 住址页、户主页、父或母页 |
6 |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(普陀区) | 产证编号页、登记日页、产权人页 | |
7 | 租房 (普陀区) |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 | |
8 | 人户分离证明 (普陀区) | 有效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,必须与房产证地址或居住证明地址一致。 |
2.学生为外省市户籍,且居住在本区的,须提供以下材料:
(1)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“上海市居住证”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(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),提供下表序号1-6、8(或9)的材料;
(2)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“上海市居住证”且一年内(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)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不含补缴),或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“上海市居住证”且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)办妥灵活就业登记,提供下表序号1-5、7、8(或9)的材料。
序号 | 所需资料 | 说 明 | |
1 | 学生 | 户口簿 | 住址页、儿童页 |
2 | 出生证 | 出生医学证明 | |
3 | 上海市居住证 (普陀区) |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,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。 | |
4 | 学籍证明 | 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(注明:年级、班级、全国学籍号、加盖学校公章) | |
5 |
父或母
| 户口簿 | 住址页、父或母页 |
6 | 积分通知书 (普陀区) | 居住证或电子证照截屏(“随申办·市民云”APP中的“亮证”功能提供电子证照),积分通知书(上面有同住子女)一并提供(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)。 | |
7 | 本市社保证明 | 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,不含补缴)的缴费情况单或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)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。 | |
8 |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(普陀区) | 产证编号页、登记日页、产权人页,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。 | |
9 | 租房 (普陀区) |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,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。 |
3.学生为港澳台居民或外籍,且居住在本区的,须提供以下材料:
序号 | 所需资料 | 说 明 | |
1 | 学生 | 身份证明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、《外国护照》 |
2 | 出生证 | 出生医学证明,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。 | |
3 | 学籍证明 | 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(注明:年级、班级、全国学籍号、加盖学校公章) | |
4 | 居住证明 (普陀区) |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,必须与父或母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。 | |
5 | 父或母 | 身份证明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》或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、《外国护照》,外国人还需提供《外国人居留证》和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》等。 |
6 | 居住证明 (普陀区) |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| |
7 |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(普陀区) | 产证编号页、登记日页、产权人页,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。 | |
8 | 租房 (普陀区) |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,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。 | |
注:父、母是本市户口或外省市户口,参照1或2。 |
(三)登记反馈
1.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,由区初招办根据家长上传的材料将信息录入“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”,打印《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》正表。
2.区初招办在完成相关工作后,会将《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》正表,通过邮件形式反馈家长。
(四)线下预约服务
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电话62601550预约线下办理,为避免由于证件没有带齐而造成的不必要奔波,家长要认真对照《2025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》《2025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(初中)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(居住)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带齐入学信息登记所需的全部证件。
三、其他
1.相关文件请至网站
https://www.shpt.gov.cn/jyj-zfbm/查询。
2.为方便市民咨询,今年继续采用网络咨询和电话咨询的方式,如市民确有困难和需求,无法进行网络咨询或电话咨询的,可至北石路489号咨询窗口进行线下咨询。
电话咨询:52564588-7139、7140 (小学)
62601550 (初中)
监督电话:52564588-7657
工作时间:工作日8:30-11:30,13:30—16:30